我在微信预约后,在当天大夫看病前明确退款请求,以24小时内无法退还为理由拒绝,未发生实际看诊行为,未对行医资源造成浪费,在患者视角看来是不能理解与接受的,既然无法提供相关服务,医患双方为平等互相选择关系,我无法取消挂号的结果该行为无异于霸王条款,经了解挂号费属于医院收入而非大夫收入,请给出相关解释与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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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四川省人民医院对您反映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据反馈,根据医院官方各平台挂号前提示:各挂号渠道当日不予退号,预约挂号退号至少提前24小时办理。四川省人民医院根据《退号管理规定》患者因符合退号要求,同意退号处理,患者需携带相关挂号信息至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15号窗口办理,将以现金方式退还相关费用,在办理退费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87394241。四川省人民医院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与患者家属取得联系,患者家属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