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仪陇县人,在蓬安县天鹅湖项目任安全员,由于工资没履行老板的承诺,1号楼施工电梯未备案,我进行过阻止,但阻止未果,后来2023年10月14日辞职,老板并同意的签字,到今天19号了,仍未解决我们工资,我是两口子都在这上班,拖欠2个半月工资30414元。我是以拖欠工资和施工电梯未备案为由辞职。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在天鹅湖楼盘务工未领到工资的问题”已收悉,回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协调,现已领取部分工资。剩余部分我局将继续协调施工单位尽快发放。
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