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于2023年10月11号跟团到九寨沟旅游.被导游带到塔马珠宝,购买了和田玉2枚,共记7960元,后又被带到德勒达格,购买药材共计9720,有付款记录为证,回来后发觉这个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诉求:恳请监管部门出面,联系商家退货退款,树立四川阿坝一心为民良好形象,还游客一个公平的购物环境,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辛苦你们了,谢谢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问政四川九寨沟县留言信箱的关注和信任!收悉您《九寨沟投诉》的来信后,我们非常重视,赓即转交相关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办理,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您好!您留言反映关于购买到的玉石退货退款求助的问题,经九寨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核实,您反映的玉器销售商家为“九寨沟县塔马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九寨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通过协调,您与该公司经营者已经协商好退货退款相关事宜,该公司经营者于2023年10月30日,通过微信转账向您全额退款7960元,您也通过顺丰快递将购买的货品寄回九寨沟。
非常感谢您对四川省和阿坝州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请您直接向12315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