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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成都锦鸿凌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请求退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14 15:11 已回复

本人父亲在互联网看到这家公司的广告,点击并根据其要求留了联系方式,随后被告企业员工联系本人父亲通过违规购买抖音播放量粉丝点赞等手段,制造假象博取本人父亲信任,通过宣传可以帮助我父亲运营可以爆单等方式,导致本人父亲作出错误决定2023年8月13日在被告的不实宣传下,诱导本人全款向被告支付代运营费用6578元但本人父亲报名缴费后随即发现在全国范围内,这家公司的口碑极差,存在大量的学员实名投诉,并且本人在咨询抖音官方客服之后发现对方宣传均为诱导性宣传。于是本人父亲在2023年8月20日向该公司提出了退费,但该公司一直处于物理拒绝的状态,还利用预付款和格式化条款侵害本人父亲的利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19 15:16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锦官驿所现场检查,成都锦鸿凌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在注册登记地址经营,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该公司列入异常名录。因无法联系上被投诉方,故无法组织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 (一)投诉人撤回投诉或者双方自行和解的; (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对委托承担检定、检验、检测、鉴定工作的技术机构或者费用承担无法协商一致的; (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 (四)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 (五)自投诉受理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发现存在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终止调解的其他情形。有关规定,调解终止。
以上情况于2023年10月18日14时05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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