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未开具发票,是否涉嫌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尊敬的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崇州市税务局三江税务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现已经过房地产公司“经典西悦城”与成都仕和易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已与你本人取得联系及时开具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崇州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10月16日15时00分税务局与您电话联系,告知了本次调查处理结果和相关事宜,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国家税务总局崇州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16日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关于业主反映缴纳物业服务费开具发票的问题。1、物业公司只要收取了物业服务费用的都是可以开具相关费用发票,因集中交(接)房时业主接房量较大,避免长时间等待耽误业主接房进度,故先给业主开具费用收据,集中接房后业主可带上收据到物业服务中心换取物业服务费发票;2、物业中心人员也会在业主有需求的情况下,发短信或者打电话告知业主领取物业服务费发票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