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宜宾 » 市委书记方存好 » 义务教育职称倾斜条件临评时该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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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投诉】义务教育职称倾斜条件临评时该改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12 10:16 已回复

尊敬的方书记好,感谢百忙抽空看!欣慰点赞你带领全市实心干事,科学作为!!教师生涯的高级职称,几乎是一生的命根!不知怎今年教师节前领导转发来自市里的消息说,今年起农村教师高级职称倾斜不再用县级教学等级奖代替县级荣誉了!往年都可以,突然8月底发这消息,9月10过后就开评审了,教师们都按上年政策准备的,几天功夫去抢也来不及啊!每年稀少的县级表彰几乎都是关系户或领导层就占了!实心干事的老师拥有实实在在的教学等级奖还不如虚标的荣誉不说,作为职称重大的政策变动难道不需调研民意吗?不该提早一年或半年告诉老师们吗?等老师刚知道时翻脸就改了,对辛苦30多年的农村老师公平吗?朝令夕改的政策符合教育规律吗?科教兴国,尊师重教如何作为呢?
为此烦请职称部门今年保持往年规则,新政策该宣传下年执行没异议!谢谢好书记!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18 15:24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教学等级奖”的认定问题。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第十四条第三点要求,教学业绩显著,在本县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列,教学业绩是否处于前列,“教学等级奖”就是最有力的佐证。2020年省上出台评审基本条件以来,我市中小学职称评审原则上坚持“教学等级奖”仅限于佐证教学业绩显著的原则,但在执行新政策最初2年过渡期内,按照适度向倾斜对象倾斜的原则,按照学科组成员评议、评委会委员审定的原则,2年过渡期内出现了“教学等级奖”认定为“荣誉”的情形,同时要求各县(区)广泛宣传、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为教师搭建更多平台,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工作室成员、担任主讲教师、分享自创教育教学资源、参加评审工作,达到任职资格所需条件。
二、关于您的问题答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要求,今年8月,我局组织各县(区)教育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和交流座谈会;其中,关于“荣誉”的认定问题进行了重点座谈,在不低于《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原则上,结合我市教师专业发展和评审工作实际,与会各县(区)和市属学校(单位)意见一致讨论并通过“宜宾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荣誉项认定范围”,其中:教学等级奖不能视为荣誉的认定范围。
若您对职称评审政策仍有疑问,可就近咨询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政工人事股,或致电0831-8222194咨询市教体局人事教师工作科。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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