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天府通办申请了一次,再次申请被驳回。
也去了当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说我有刑事案件。不予以办理
我当初的案件是没有法院判决文书确定有罪。
而且之前我都申请过。向派出所不予办理。
我需要怎么处理?
网民朋友:
收到您在“问政四川”平台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经核实:您分别于今年2月、7月、10月频繁查询,系统不予支持,建议您每次查询间隔5个月以上。
江安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