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日制档案在渠县人才中心,现非全日制学历档案由学校寄到我个人手里。据了解渠县人才中心不对私人接受档案,现我需要如何处理能与之前的档案合并存档?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的主要诉求:
咨询如何将非全日制学历档案与原档案合并存放。
处理意见: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文件第四条“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 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文件第六条“严禁个人保管本人和他人人事档案”。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39号)文件“已与邮政部门签署协议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您的档案可由您毕业的院校查验无误后,通过机要交通或邮政EMS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专用通道方式,及时寄送至渠县人事考试及人才交流中心与原档案合并存档。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仍有不明之处或者其它问题,请来电咨询渠县人事考试及人才交流中心。
经办人:蒋滨遥
经办人电话:0818-7212011
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