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洲际春天广场小区物业存在强制消费现象。刚买的存量房,准备去物业办理更名和装修,结果物业说的办理更名需要提前缴纳半年物业费。我问是哪里规定的,他们也不说,请问他们合法合规吗?这样是不是属于一种强制捆绑消费。我一个人月一个月的交就不能办理更名和装修吗?请问下领导帮我们核实下他们公司这样做合理吗?合法吗?
市民: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认真调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洲际春天广场小区由成都中科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由成都曲氏英联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经与您联系,您实际反映物业企业收取物业费认为不合理的问题。根据《民法典》944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经与您沟通,您表示目前问题已处理。区住建局责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2023年10月12日16时39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已知晓相关办理情况。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心和监督。若您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均可拨打区住建局热线电话(028-82720381、028-82722857)进行反映,区住建局将认真对待您所反映的事项,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注。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