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市长尹念红 » 阆中农商行不讲信用投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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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阆中农商行不讲信用投诉无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08 22:11 已回复

我的父亲于2014年在阆中农商行玉台镇宝台乡信用社贷款3万养鸡,贷款是贴息贷款,拿到手只给了0.6万。2017年到期,要求还款,我父亲虽然没钱,我愿意还款,但要求理清当时为什么只给了0.6万,当时的宝台信用社负责人说,不还也行,钱少没人管你的,引导我们不用还款,也不要追究当时问题。2023年3月,阆中农商行清收何主任、玉台支行行长*洋又催收,我家也觉得算了,不想再纠缠,把钱还了。*洋行长承诺两三天把我父亲的诉讼、执行取消,何主任承诺两个月之内把我父亲的诉讼、执行取消,均有录音为证。我也从3月21日起开始等待取消父亲的诉讼和执行,每个月找两位信用社领导小心翼翼地询问进度,但得到的就是在办二字,直到9月11日,我父亲居然又被恢复执行了,我简直不敢相信。请问阆中农商行还有信用可言么?贷款3万到手0.6万,说好还了就解诉讼、执行,现在又继续执行,投诉了很多次,得到了一个工作人员的电话再也没有消息了,恳请政府给平头老百姓做做主,赶紧取消我父亲诉讼执行,再也不与阆中农商行这样的垮杆企业打交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09 11:21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20 17:58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网络平台反映的关于“阆中农商行不讲信用投诉无门”及“投诉阆中农商行”的问题已收悉。经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1.关于“我父亲在阆中农商行玉台镇宝台乡信用社贷款3万元养鸡,贷款是贴息贷款,拿到手只给了0.6万元”的问题,经查阅信贷档案,所有借据合同均有借款人亲笔签字,且该笔借款已经由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款义务。此问题不属实。 2.关于“阆中农商行清收何主任承诺两个月之内把我父亲的诉讼、执行取消”的问题。诉讼、执行应在借款本息结清后,按规定程序向法院申请解除。清收何主任为我行聘请的第三方清收公司催收人员,其在工作中向客户作出无法实现的不实承诺,我行已责成三方清收公司对涉事清收人员进行教育、处理,要求消除其他负面影响,并视整改情况或采取解除与该清收公司的合作关系等措施。3.针对支行行长回复取消诉讼和执行的情况。经核实,该笔贷款已经取得生效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我行员工在催收过程中可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还款情况与客户达成执行和解并向法院申请终结执行程序。在此次事件中,玉台支行行长存在表述不清造成客户误解,且在客户还款后未及时向法院申请和解程序,导致客户失信惩戒措施未及时解除的情况。我行已将涉事机构负责人暂停职务,并视后续进展调整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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