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本人1995年7月医学院毕业,1995年8月分配至四川省阆中市计划生育局工作.2001年考取重庆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2001年6月调档案至重庆医科大学.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在重庆医科大学读研究生.2004年8月到四川省旁枝花市妇幼保健院工作.请问本人三年研究生期间市视同缴费年限?还是补交社保? 谢谢.
留言已交责任单位办理,尽快为您答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您所提出的疑问,经电话与您联系向您作了相关解答,如有疑问可咨询:0812-3378082。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