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户籍为简阳市芦葭镇黄桷村人员,户口为农村户口,因上大学于2007年迁出,大学毕业后无法迁回原户籍,只能迁在镇上,现原户籍地被地方征收,涉及拆迁与安置,因户口问题我的子女无法享受拆迁政策,我要投诉芦葭镇户口部门无法将我的户口上至父母集体户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通过电话联系您本人,您现在的诉求是希望子女享受拆迁安置。户籍管理与征地拆迁工作属于两个不同的行政管理体系,户籍新政一元化实施以后,外来人员迁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落户,并不能直接被纳入征地拆迁安置人员范围。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0月11日9时5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