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全部积蓄被四川中吕新材料骗完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企业 求助】全部积蓄被四川中吕新材料骗完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07 13:53 待解释

领导,你好,位于四川成都郫都港北二路一段569号的中吕新材料公司(也叫怡新居、豪品居)通过平台引流去参观样板间从而进行各种手段让受骗者签订合同。
在2023年2月9日前已经去他们那里了解了3次,对单价和总价和各种优惠也了解比较清楚,于2月9日当日谈好价格134980元(优惠后只需10万元把家里的墙、顶、衣柜、门做好并且赠送6万元软装家具家电给我(有手写记录和微信记录),于是签订了一个样板间定金合同(当时就交了2万元),正式合同没看到。再量房后3月20日签订正式合同,当时看到价格高于谈的价格后,销售人员说的,不用去管价格,你是样板间客户,这个单价是给外面人看的,10万元答应给你装完墙顶衣柜门(有微信记录,处于相信就签了合同),紧接着下单生产材料,生产部发了一个清单给我让我核对签字,上面价格也高于承诺的价格,我马上问他们,又说的不用管价格,我是样板间客户,承诺的全部给我装好,于是我签了。后面又出现一个售后经理,让和他对接,最后在做衣柜的时候,说的费用不足,让补钱,我又马上问销售人员,他说他去帮我处理,我也再次去现场和他确认,我10万元要发多少钱的东西给我,他也再次确认给我说13万多材料+6万的软装家具家电,总共有19万多东西给我(有录音为证),于是回家等消息,我和售后人员联系,说的按合同办事,一等二等一直不处理,此时我又找销售人员,干脆就撕破脸说我要补5万多,现在悬作的心终于提上去了,肯定被骗了,我马上去他们公司,一群人坐到假惺惺的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要么退剩下的钱给我(如果我同意退剩下的钱,那之前产生的66032元货款就被他们骗走了,正常人不会选这个,要么补偿一点给我,随便选一样他们的最终目的就达到了,最后又答应按承诺的单价给我,但是赠送的家具家电没有,说好的10万发134980的货只给114722元的货。也就是说的194980元的东西我只得到114722元的东西,由于我比较忙,加上不想耽搁装修工期,暂时选择按114722元来做,最后又让签一个合同解除协议,迫于无赖又签了,最后比起他们承诺的少给我了8万多的货。直到我收到货时,我才发现我又被套路了,橱柜价格远远超过承诺价格5000多元,甚至也超过合同价格。同样的套路骗了很多人了,该公司在当地派出所,街道,12315,12345等等投诉举报平台有很多被举报记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郫都区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07 15:11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13 16:18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赓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据调查了解,您与商家已于2023年7月21日达成协议,双方签订合同解除协议。2023年10月12日15:10商家到红光所办公室再次与您电话联系,双方未达成一致,商家表示此事之前已处理,不愿再协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3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10-15 20:57

我不要赔偿,我要揭发他,让他早日受到应有惩罚,让更少的的不要被骗。你们相关单位就应该保护受害群众,不要包庇。

 

官方解释

回复单位: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 2023-10-31 09:42

来信人:
2023年10月17日,来信人称四川中吕新材料公司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经过我局执法人员调查,未发现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等涉及市场监管方面的违法行为,该消费者所投诉内容系合同履约纠纷,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2023年10月30日,我局将调查情况向来信人进行反馈,来信人表示满意。


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11-02 04:03

白纸黑字写的这么清楚,为什么发现不了虚假宣传呢,签合同前所有说的,承诺的导致我签的合同,没履行的,都属于虚假宣传。该公司举报几十上百起案例,都是同样的诈骗方式,你们不负责处理这个案件,或者说你们管不了,那告诉我谁能管,难道要由王凤朝,黄墙等领导来管才能处理好吗?我没投诉合同内的内容,那理所当然不属于合同纠纷问题,我是反应合同前的虚假问题。图片里的内容全是签合同前所宣传的。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