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越西县东方城的一名业主,根据东方城延期公告于8月31日交房,按交房时间,通知我们去收房,一是越西县东方城开发商无法提供齐全的法律规定应该提供的《竣工报告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实测面积登记表》、《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等相关资料,二是绿化也不够,合同上和规划图上注明了百分之三十五,实际上到约定时间8月31日绿化都只有十几棵桂花树;我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三是购买的房屋的全款发票至今都还没给我们,问了好几次,一直推诿至今未给。
并且,今天去问了,售楼部人员说的绿化就那样了,要用于车位,到时候出租出去。
当初我们看房是,看的沙盘上买的,区别太大了,绿化%10都达不到。我们已多次在当地县政府反应过此问题,都得不到落实。只有此方法了。谢谢领导!
她们不回复我,我只有一直投诉了。我们老百姓买房子不容易。她们也不解决,一直找借口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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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越西东方城”的问题已收悉。经越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越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展开调查。经核实,项目于2023年8月31日交房,若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且不愿意退房,建议业主通过司法途径保障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经办人:袁光、罗晨曦
联系电话:0834—7612214
承办单位:越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日期: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