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话人10月2日到太升南路184号购买苹果手机,反映进店后店员就称有一个苹果官方举办的百亿补贴活动,苹果手机可以便宜1000元,在商家诱导下市民付款,后市民还在犹豫时商家直接将手机拆封,带市民去领取赠品。市民以为交易已结束,但商家表示还要缴纳4380元抵押费,市民欲退款,商家就称已拆封使用无法退款,后用市民手机进行借贷(导致市民抖音被封)。市民称商家宣传是苹果授权店,后续市民查询发现并不是,与商家协商退款无果,其不满。诉求: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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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投诉在太升南路184号购买苹果手机要求退款的问题,被投诉商家明确表示如手机检测无质量问题,拒绝您有关手机退款的相关请求,明确表示拒绝调解。我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决定终止调解,您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我局于2023年10月09日10:10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