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三区液化气罐不通用的问题。国家检验合格的液化气瓶,高坪区液化气站不加龙门液化气站的瓶子。龙门气站不加高坪区液化气站的瓶子,顺庆区不加高坪区液化气站的瓶子,嘉陵区不加顺庆区,高坪区的瓶子,一个小小的液化气罐,经过国家检验合格。区与区之间不通用,区下属地区都不通用,广安的液化气瓶在南充市所有液化气站都加不到液化气!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的关于检验合格的液化气罐在南充市三区不通用的问题已收悉。经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七)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或者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的,依照国家有关气瓶安全监察的规定进行处罚”。
2.《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021)第8.4(5)条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以及使用登记机关同意充装的气瓶,严禁充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非法改装、翻新以及报废的气瓶”。
综上所述,如果不同充装站的气瓶彼此混充,就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021)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