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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慕和南道业委会违规推动议题上定期业主大会决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nicholslxd  2023-10-05 13:55 已回复

慕和南道业委会计划于2023年10月15日9时至2023年10月30日21时止召开定期业主大会,表决“成都同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调增物业服务费用、在小区9栋架空层(现书画室及库房)拟建小区食堂”等两项议题。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川建房发〔2022〕147号)第十六条、十八条明确的业主大会决议议题上会程序,需由业委会提前30日公开、广泛征询广大业主意见、建议,由广大业主讨论确定上会决议议题。

上述议题均未征询广大业主意见,即由业委会强行推动上会表决,不符合业主大会召开程序,已引发小区广大业主强烈反对。

建议请政府主管部门出面,督促慕和南道业委会,暂停本次业主大会,按《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文件规定,通过网络、线下,提前30日,广泛征询广大业主意见、建议,重新明确上会决议议题,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严格落实依法治国有关要求后,再组织召开全体业主大会。

同时,也恳请政府主管部门,督促慕和南道业委会主动公开7名业委会成员身份、联系方式,主动进入小区微信群,亮明党员身份,真正发挥党员和业务会成员作用,主动践行党员服务群众、业委会联系小区广大业主的职责、义务。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06 07:47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华阳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10 16:19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华阳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2023年5月14日物业向业委会提交物业调费申请,根据本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四条约定:“关于调整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等收费标准事宜,由乙方(物业服务人)向甲方(业主大会)提出方案后,甲方按慕和南道《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八项以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召开业主大会,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小区拟建业主食堂的议案,由业主向业委会提出,按照法定要求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业委会成员信息在小区公示栏进行了公示,业主可在小区公示栏查看。
以上情况于2023年10月9日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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