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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关于宅基地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02 20:02 待解释

关于宅基地问题咨询,请相关部门解答

1:首先宅基地申请流程,需要哪些部门审核?另外哪些部门,规划、审核建设土地区域?

2:是否必须在其城市规划用地上进行建设?

3:宅基地房屋楼层、高度有限制吗?

4:在建设完成后,哪个部门进行复核?

5:复核通过区哪个部门拿房本?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25 10:53

网友你好,留言知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川农〔2020〕43号),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工作,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乡镇政府要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农户建房完工后,要及时向乡镇政府申请进行验收,乡镇政府在收到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农村住房修建的层数、高度等要求请咨询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请咨询自然资源部门。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10-29 11:39

未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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