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9月15日我们与星创旅行社销售确认行程,并向旅行社微店支付了10月1日早晨5:30从成都出发的小团定金800*5人。(含5天行程导游领队、交通车辆、住宿、旅途跟拍、旅行三宝&氧气罐)
在提前半个月预定的情况下,旅行社未给我们安排领队,反复催促直到10月1日凌晨才临时给我们安排上,导致我们在不确定第二天行程是否继续+匆忙购买补给的情况下只休息了3小时。
2、报团前销售承诺旅行团配备单反或无人机一台全程跟拍,实际未配备,后续就1~2项沟通了赔偿事宜。
3、为补偿1~2项事宜,旅行社微信承诺减少每人尾款140元,补偿旅途中景点4天写真拍摄(含妆发),但在反复催促中迟迟未落妥,也未与我们签订旅行合同。
4、第一天安排的行程最高海拔4700米,因旅行社安排不到位,车上没有配备行程单中承诺的氧气罐等,生命安全达不到保障,只能临时在景区医院购买氧枕。
5、第一天的行程因为旅行社的疏忽未按行程单预定酒店,在等待处理的过程中小伙伴吹了半小时风,5人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不适。
6、整个事件只要在路途中有网络信号的情况下,全程都是我们主动联络催促旅行社解决。旅行社方全程消极应对,拒绝沟通,并且在我们第二天要求结束行程后威胁辱骂我们。跟团游非但没有给我们省心省力,反而全程都在闹心、焦虑、催促中度过。
以上,在行程仅仅持续1天的情况下,旅行社负责的部分(含导游领队(即司机)、交通车辆、住宿、旅途拍摄、旅行三宝&氧气罐),5项服务基本都出现了问题。
在旅行社明显超出运力,无力履约,且服务态度敷衍恶劣的情况下我们要求解除双方合同,不再继续后续行程,并进行相应赔偿如下:
1、退回定金800*5人=4000元
2、承担因这趟行程我方5人产生的相关损失12129元,包含:
①从新都桥返回成都包车费用1100元;
②9月30日酒店住房850元
③氧气袋267元
④成都滞留住宿费200/人/天*5人*4天=4000元
⑤往返高铁1203*4人+1100*1人=5912元
3、赔偿合同违约金20%,600*5人=3000元
5人合计赔偿3825.8*5人=19129元
五一无数游客从全国各地慕名来到成都,未曾想会遇到黑心旅行社败兴而归。盼领导支持解决,还成都旅游业一个清朗的环境。(有录音为证,留言中格式不支持上传,如有需要可联系我们提供)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四川龙翔国际旅行社与星创旅行社无业务往来,来话人通过小红书在微信下单,我局建议来话人通过司法程序处理。
以上情况于2023年10月16日13时与您回复,您的投诉不再从复受理。
武侯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