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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南充新世纪苹果手机店利用活动套取消费者手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01 10:49 待解释

9月22日晚,消费者到南充市人民南路新世纪苹果手机店看手机,店员宣称,当天只需要支付988+18元每天扣费(扣两年,每天扣费18元会员费)+消费者自身手机折抵,可换购新款手机。后店员又加扣一个3元每天的服务费,将原本宣称的18元每天扣费,扣两年提升到每天21元扣费,扣两年。在整个活动宣传过程中,店员从一开始到最后都未将消费者自身持有的手机价值计算在内(消费者自身手机二手市场价值接近6000)。也就是说,消费者要拿走新款手机,需要支付988元+每天扣费21元(总计扣费15330元)+消费者自身手机价值6000=22318元,同款手机官网价以及市场价均为11999元。新世纪苹果手机店从一开始到最后隐匿了消费者自身手机的一个市场价值,以活动为名,非法套取和侵占消费者权益,用不属于该商铺的收款方进行收款,非法套取消费者财产16318元。请相关部门重视和查处此事,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新世纪苹果手机店多年来,多次被消费者投诉侵犯消费者权益,但一直未被查处,不知是何原因?消费者权益在新世纪苹果手机店屡屡被侵犯,维权得不到保障,不知是谁之过?请相关部门介入和查处,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01 18:15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18 17:30

尊敬的王女士:
你好!
你反映的关于“新世纪苹果手机店利用活动非法套取和侵占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已收悉。经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城所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现场调查情况
我局工作人员通过与投诉人和被投诉手机店联系以及现场调查和协调,目前已查实消费者确实在该手机店采用自身手机抵折的方式在被投诉商家处换购苹果手机。消费者现场已支付被投诉商家988元现金,其余费用消费者采用平台支付的方式进行定期扣费支付。消费者自述其所购手机的官网定价为11999元,被投诉商家隐匿消费者自身手机价值,非法套取侵占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其未提供相应证据资料。查实被投诉商家所售苹果手机为正品(消费者也确认),所售产品已明码标价。在组织双方协调时,消费者一方坚持要求做退货处理,被投诉商家表示若消费者认为所购手机价格过高,可以依据经营成本酌情为消费者降低销售价格,但商家一方因苹果手机已经输入串码,退货将造成很大损失为由表示拒绝退货。双方未达成一致。
我局工作人员依据规定终止调解。同时告知消费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苹果手机属于普通商品,不属于国家定价商品,其销售价格依据经营者自身经营成本确定,属于市场调节价商品物资。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做到明码标价即可。消费者若是在终止调解后仍对商家行为有疑问可以通过诉讼等其他途径解决问题。
二、处理情况
目前,消费者已将此纠纷投诉至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市局消保科高度重视,正在调查处理中。我局工作人员已经将上诉情况电话告知消费者。消费者表示已知悉。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10-20 17:47

官方回复内容不真实,既然是折抵换购,消费者自身手机价值接近6000,经销商为什么没有给消费者折抵价值?所谓平台支付,消费者也未认可,是被经销商套路用消费者手机在网贷平台办理的网贷,消费者至今未拿到消费者被套路16318元以后的新手机,若要拿到新手机,消费者需要把自己价值接近6000的手机白拿给经销商,请问南充市顺庆区西城市场监管局,这是要联合经销商欺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吗?未签字的合同,也被顺庆区西城市场监管所无视,这是什么执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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