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今年6月29日至8月20日通过中介公司“成都锦程通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到“仁寿县卓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普工,签合同时中介承诺了工作到了工期工资就是一小时13元,我做到了工期,但八月工资中介无缘无故扣了786元本应发2026元却实发1240元
经查,情况属实。前期因公司资金困难,难以支付。现已和成都锦程通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徐总、仁寿县卓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并达成一致,徐总承诺在10月10日前会将所有员工工资加无理由扣除费用一并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