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0日,我公司与渠县农业农村局签订了渠县2020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采购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加快项目实施,并于2021年9月1日顺利通过该局组织的项目验收,该项目质保期已于2022年9月2日结束,至今已一年多了,但该局至今未退还我公司2.27675万元质保金。我司多次电话请求对方理解公司目前经营困难的现状,要求尽快退还,但该局一直未付。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3月10日,我公司与渠县农业农村局签订了渠县2020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项目采购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加快项目实施,并于2021年9月1日顺利通过该局组织的项目验收,该项目质保期已于2022年9月2日结束,至今已一年多了,但该局至今未退还我公司2.27675万元质保金,我司多次电话请求对方理解公司目前经营困难的现状,要求尽快退还,但该局一直未付问题已收悉。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问题属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局2021年3月10日,与四川斯莫斯科技有限签订了《渠县2020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采购合同,按合同约定已支付项目款项43.25825万元,剩余资金2.27675万元作为质保金。
二、由于合力镇、临巴镇、宝城镇、定远镇、龙凤镇、丰乐镇、贵福镇、大义乡等乡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智能机出现质量问题,经与公司沟通后,该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完成维修,我局积极与财政局对接拨付流程,向财政申报拨付剩余款项。
感谢网民朋友对农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同时也请你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农村事业发展。
渠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