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人行出台的下调利息政策,被告知泸州不实行
网民朋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泸州市已于9月25日起,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据悉,泸州市暂未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关于“认房不认贷”问题,建议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释为准。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