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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危房报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9-24 13:46 已回复

各位领导好,我是大石的人,想咨询一下,我家里农村有三处宅基地,一处是自己家住的,一处是以前合作社公房卖出来的。一处是同村搬迁走卖给我家的。因为常年在外务工家里宅基地只有一处确权了的,现在还能申请确权其他两处吗?还有自己家的房子也成危房了,能不能危房报建的时候合并这三个宅基地到一处修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蓬溪县热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25 09:52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蓬溪县热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27 16:44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房屋确权问题。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农村房屋坚持“一户一宅”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利用该土地建造生活用房,即一宅对应一房。因此,在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时,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其他两处房屋按政策不能进行确权。
2.关于危房修建问题。您可以任选一处宅基地进行修建,土地类型为宅基地建设用地,并按照农村建房流程进行审批(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用地和建房书面申请,提交身份证明、农房设计图等相关申请要件),由村民小组开会讨论,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镇政府审批后进行修建(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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