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本人于2023年7月29日与成都八方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捷普(成都)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现因工作环境原因,身体不适于2023年9月15日在派遣公司申请辞职,被以口头排配辞职为由,推迟至10月16号,并与9月18日以短信,微信方式申请通知派遣方务必批准,结果未果,截止2023年9月23日,本人只能采取旷工方式处理,以解除其劳动关系。
综上派遣方存在以下违法嫌疑。
1:派遣方压制、拖延、压榨劳动者劳动力。
2:派遣方蓄意违法劳动法(试用期提前3天,拒不回复及给予离职单)
3:派遣方恶意拖欠工资(由于派遣方违法导致本人矿离,且拖延至下一个结算周期)
4:诉求劳动局相关部门责令该企业整改、行政处罚并要求10月10日支付本人8月26日至9月23日产生工时的工资。
经调查,您系成都汇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介绍至八方堂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且八方堂公司已支付您应得工资。因此,您来信反映汇犀公司拖欠您返费的问题,请您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司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