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
你好,国家电网川渝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部分标段线路经过我县,涉及临近线路的房屋的搬迁,关于临近线路房屋搬迁的标准存在一些疑惑,还请予以解答,
1、关于该项目电力线路的红线范围即房屋搬迁标准是否已明确划定,具体标准是多少,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什么?该项目是国家级重点项目,跨越四川、重庆,适用法律或规章制度是否统一?
2、根据《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列》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直流800千伏、交流1000千伏、直流1100千伏 安全距离为30米。该条规定按字面理解就是为了保护电力设施,保障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在线路两侧30米内是不能兴建相关房屋建筑的,那反过来,如果在已有房屋建筑的情况下,就应该在现有房屋30米以外的区域设计建设电力线路,但是实际情况是如果先有电力线路,就不能在30米以内兴建房屋等建筑,但是如果先有房屋,电力线路却可以在30米以内甚至远小于该距离,如10米-20米等进行架设,试问这是否存在矛盾,或者是双标?
3、设置电力线路保护区,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既是为了保护相关电力设施,同时也是为了避免对居民的生活生产造成影响(如辐射)。
经我局会同丹棱供电分公司核查回复如下:第一条:反映人反映红线问题因该项目不在丹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报批,建议向电力公司进行明确,关于房屋补偿问题,相关文件已经在村组进行公示,丹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告知反映人可以到本村队长家查阅相关文件。第二条:房屋拆迁距离均按照【G13-2国标电力规范】GB50665-2011《1000千伏架空输电线路涉及规范》第13节第3点表13.0.4-3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执行;第三条:对于电场和磁场辐射问题本工程在核准前已取得各级环保部门审批意见,相关环保指标满足要求,线路投运后将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存疑杆段的电场和磁场进行检测。群众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