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
我是越西县东方城的一名业主,根据东方城延期公告于8月31日交房,按交房时间,通知我们去收房,一是越西县东方城开发商无法提供齐全的法律规定应该提供的《竣工报告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实测面积登记表》、《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等相关资料,二是绿化也不够,合同上和规划图上注明了百分之三十五,实际上到约定时间8月31日绿化都只有十几棵桂花树;其余公共区域全做了水泥硬化,我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三是购买的房屋的全款发票至今都还没给我们,问了好几次,一直推诿至今未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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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越西县东方城欺诈销售”问题已收悉。经越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越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展开调查核实,经比对,客户所反映户型不符的房屋与经审图后的施工图一致,开发商原定于2023年5月31日交房,延期至2023年8月31日交房,退房问题建议业主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满意建议业主通过司法途径保障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经办人:袁光、罗晨曦
联系电话:0834—7612214
承办单位:越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日期: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