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儿近几年身高不见长高,于2023年8月在重庆儿童医院做了检查,生长激素激发实验高峰值为3.88ng/ml小于5,属于完全缺乏,确诊为“矮小症”。医生建议长期生长激素治疗,就开始了打重组人生长激素。但费用颇高,多方打听下得知我们达州医保可以报销一部分费用。我们立即带着检查资料去了县医院办理了疾病病症诊断证明书和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到医院医保科和医保局都说资料不齐全,不是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来来回回两次都不行。根据达州市医保办发(2021)2号文件,应该符合。现将资料报送领导,欢烦请领导判断一下,我儿是否符合条件,万分感谢!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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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完全缺乏生长激素是否可以报销
问题的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完全缺乏生长激素可以报销吗?”的留言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股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咨询您儿子“完全缺乏生长激素”是否符合门诊特殊疾病问题
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经办工作的通知》(达市医保办发〔2021〕2号)规定:“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属于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畴。
申请门诊特殊疾病资料有: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证或诊断证明书;有住院者提供病历资料);符合上述认定标准的所有条件,具有规范激素药物激发试验和除外继发性、暂时性生长激素缺乏的全面的病因排查(必需)。申请资料中病历资料及相关检查报告均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盖有鲜章的资料。申请资料原则上需提供申请人近两年内的病历和检查资料。
经查核您提供的文某凯检查资料(重庆儿童医院检验报、苏州明基医院X线影像诊断报告单),缺少文某凯疾病诊断证明,疾病诊断证明需为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盖有鲜章且为“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
二、关于门诊特殊疾病申办方法
如果您孩子的病情符合达市医保办发〔2021〕2号文件的规定,您可提供相关资料到达州市二级及以上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申办,办理后可享受相关待遇。
留言:如需了解我县医保制度相关政策,可电话向开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818-8181631。
开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0日
办理人员:审核股 郑炳娅 联系电话:5289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