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及教育部门:
我孙子今年15岁,原来在阆中中学读书,在去年二年级辍学就没有到校读书,去了成都一个职业学校读了一年,随着年龄的长大,也开始懂事了,感到还是要读书才是王道,因此,要求还是要回阆中中学读书。现在应该读三年级了,但是,找原班老师,老师说要请示领导,老师请示学校领导,领导不同意。初中属于义务教育阶段,不管成绩好与否,应该让其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不能因为辍学一年就不能再接受义务教育了吧?义务教育法如果有这样的规定,可以接受。如果是因为怕孩子辍学一年影响学校或者班级的分值,拉了班上的后腿,那就有失义务教育的初衷。希望能够给出合理的解释。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家长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局基础教育股协调处理,该生已到校到班正常学习生活。祝您生活愉快,祝孩子学业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