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越西县东方城的一名业主,根据购房合同,东方城交房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后期说是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延期交房于8月31日交房,8月31日时通知我们去收房,但东方城交房手续并不齐全,一是越西县东方城开发商无法提供齐全的法律规定应该提供的《竣工报告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实测面积登记表》、《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等相关资料,且我找第三方公司量了房,购房面积跟实际收房面积差了4个平方,对此我不能就这样收房,他们也拖着迟迟不予出具实测面积登记表,借口说是还需三个月,手续不全还叫我们收房。二是绿化也不够,按照合同上和规划图上注明了绿化面积有百分之三十五,实际上到约定时间8月31日绿化都只有十几棵桂花树;其他的已全部硬化,我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小区绿化也满足不了业主需求。三是购买的房屋的全款发票至今都还没给我们,问了好几次,一直推诿至今未给。
主要诉求是:予以退房,因合同也写明房屋面积误差百分之三就可以退房,还有就是延期交房3个月也可以申请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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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饶女士: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凉山州越西县东方城无相关手续交房问题”已收悉。经越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越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展开调查核实,经比对,客户所反映户型不符的房屋与经审图后的施工图一致,开发商原定于2023年5月31日交房,延期至2023年8月31日交房,退房问题建议业主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满意建议业主通过司法途径保障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经办人:袁光、罗晨曦
联系电话:0834—7612214
承办单位:越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日期: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