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好!我是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干溪村一组的村民,在干溪村拥有自用住宅一栋,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出现受损情况。2022年,有本村村民向政府反应,说该房已是危房,随时有垮塌的可能,因为地处道路旁,给过往的村民造成了一定安全隐患,建议政府予以拆除。之后。当地政府与我们进行了接洽商量,本着对村民负责,和政府信任的态度,我们同意了政府提出的拆迁方案,并于2022年7月24日对我住宅进行了拆除(附:房屋拆除前后图)。至今,离房屋拆除之日已经过去一年多的时间了,政府当初答应的赔偿条件却没有落实,没有过渡费,没有分房,也没有赔偿款,我们多次到当地政府咨询赔偿事宜,都是一拖再拖,敷衍了事,既不给一个说法,也不给解决方案,只是让我们一等再等,这种置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于不顾的行为,不仅有损政府公信力,也破坏了政府与老百姓之前的情感维系。请各位上级领导重视民意诉求,予以解决为盼,帮助老百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友: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因原干溪村1组位于经开区规划区内,房屋破旧,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除隐患,我街道于2021年开始对该区域内的农户进行房屋面积和人员锁定,并与社区签订了自愿有偿腾退宅基地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在有项目用地时,将按照用地时的相关拆迁安置政策对农户进行安置补偿。您于2022年7月6日签订了该协议书,房屋位于村道旁,由于您认为房屋破旧且存在安全隐患,您自行找人拆除了旧房。于2023年9月18日,在大树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室,街道城市更新办工作人员、社区书记与您面对面沟通座谈,进行政策解读,您基本认可。
大邑县青霞街道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