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父母于2023年9月7号在报了民宿推荐的自称中国国旅的旅行团。车上导游说自己为川美旅行社。旅行团的宣传和担保为0购物,但实际上充满了一天的购物景点。上车后也并未与我们签定合同。老人了解到同车人的旅费为300元
,对他俩的收费是680元。
而之后我们于旅行社联系对上述行为询问,并希望对方提供旅行社地址(一开始旅行社自称在春熙路,而之后在金牛区派出所协助下,他们又说在武侯祠123号)和营业执照。旅行社工作人员态度极差,拒绝提供。并一直说我们是诈骗。说随便投诉,爱上哪告上哪告。
希望能核对旅行社营业资格,整改下他们的虚假宣传,并返还不合规的欠款。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来话人未在正规途径报名,未签订旅游合同,属于旅游串串所为,该行为属于违法经营,我局建议来话人报警处理。
以上情况于2023年9月13日11时与您回复,您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武侯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