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成都市东部新区石盘街道小斑竹村村民。我家4代8口人住在农村老旧自建房,孩子大了住的地方都没有, 要怎样才能分户申请宅基地? 每次去政务中心咨询都说不符合政策, 工作人员说分户首先要有独立的产权房,现在执行一户一宅,我没有宅基地怎么修房,怎么满足独立产权房。 这么矛盾的事情让老百姓怎么办?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应急安全管理局、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应急安全管理局核实,您所反映的宅基地审批问题情况属实。应急安全管理局已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正在积极协调解决办法。
以上情况应急安全管理局已于2023年年9月14日15时0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经公安分局核实,您户籍在东部新区石盘街道,您户上有8口人且居住在同一房屋,现咨询分户相关政策。 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公通〔2019〕36号)第十三条:(立户原则)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房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一套住房只能登记一户,所以不能在同一房屋地址分户。
以上情况公安分局已于2023年9月12日09时31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