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公司于2021.10.19.在我家门上贴错催缴单,把21-1**2的催缴单贴我家门上,导致刚入住的女儿多次往这个贴错的账户缴纳燃气费,前后1000元,发现后,于今年7月17日联系燃气公司解决,燃气公司和21-1**2协商不成,让我自行联系对方解决,对方认为交错费是燃气公司的责任,是燃气公司贴错催缴单造成,需要燃气公司承认错误,并签字盖章,燃气公司领导不接受签字盖章。我再度和燃气公司联系,公司职员给了领导电话188**,让我和领导联系,领导态度非常不好,说给客户签字盖章没有先例,让我自己解决,我和领导发生争吵,领导态度恶劣,让我告他,他不怕。直到现在,多次沟通,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燃气公司员工依然要我找领导,我认为该领导思想僵化,情绪不稳定,不适合和他沟通,只能找能解决问题的人解决。
任先生: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2021年10月19日、2022年6月28日和2023年5月6日您户通过支付宝交纳燃气费1000.00元至燃气卡号10***62,要求我公司协助退费。接到您的信息后,工作人员立即与您联系,请您提供交费凭证,工作人员协助您收回错交燃气费。工作人员联系该户房主(卡号10***62)沟通暂未达成一致,待协商完成后再处理。另经核实,前期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户解释退费问题,沟通过程中并无态度不好等情况。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9月11日20:05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