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8.15-8.17携一家四口跟随成都青年旅行社出发九寨沟黄龙三日游,对此次旅行极其不满意!
第一,旅行社安排入住的漫花庄园,九寨沟县相关部门已经进行实地检查并给出了通报结果,漫花庄园属于未提交开业申请私自经营,但我迟迟未得到旅行社的回复。旅行社安排游客入住一个不符合规定的酒店是否合法?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是否应该给予赔付?
第二,导游*超诱导购物。从上车开始导游就开始忽悠说山上天气冷,需要冲锋衣,海拔高易高反需要红景天,还说他们的红景天是外面买不到的,是什么高原特供浓缩型,但花150买来的红景天和淘宝三四十一盒的无论是品牌、配料表都没有任何区别。一路上都说越靠近景区东西越贵,让我们在胖哥服务站买,完全就是骗子!这里398一件的冲锋衣沟口80,150一条的丝巾沟口25!结账时还询问乘客所乘坐的大巴车牌号,是否涉嫌收取回扣?导游是否涉嫌诱导购物?汶川县胖哥服务站是有什么样的后台,这样的定价是否合理?物价局、消费者协会是否有所作为?
第三,在阿坝州投诉行程给我的回复是导游所发行程单上写的是爱情海,但我报团是旅行社和我确定的行程从未出现爱情海,而一直都是松州古城,这到底是虚假宣传还是擅自变更行程?
第四,8.17日出发黄龙,凌晨四点多起床集合,说行程来不及,却在七点多钟在川主寺附近花大把时间宣传药材(冬虫夏草、藏红花,天麻、松贝等),并引导我们进店购物,这样的时间安排是否合理?吃早餐的地方排队从二楼排到一楼,此地是否具备接待能力?
第五,导游王超诱导游客购买黄龙定位器、报名九寨千古情等,一路上只会道德绑架,说她一天也就赚300,我们去看千古情一个人她能多赚20,希望我们能支持她工作,请问我们普通人有多少人一天能赚三百?一边又说pua我们大学生没素质,乱花家长钱,又当又立,搞些道德绑架!
针对以上问题,我希望有关部门不是简简单单给几句答复,我的诉求是涉事机构、人员能够得到相关处罚,侵犯我消费者权益的部分依照规定给予赔付。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解,旅行社与您协商达成一致。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9月6日11时48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