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谭*平,于2023年3月1日到乐山乌木博物苑内的鸿福楼工艺品店工作,2023年8月6日正常辞职离开公司。之后该公司在发工资时就找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所欠工资,在多次沟通后同意支付了部份工资,于8月26日收到3655元(本人工资7月应得工资6388元,8月工资1111元)。现该公司所欠我尾工资3844元经多次沟通,老板现已明确表态不在支付,还让我不服就去上告。我做为一个平民百姓背景离乡的出门打工,苦的就一点辛苦钱,现己没法,望领导能帮忙追讨,谢谢!
网友:
您好,您于2023年9月2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恶意扣发工资”的帖子我局收悉,并高度重视,赓即开展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乐山乌木博物苑内的鸿福楼工艺品店拖欠您工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9月6日与您取得联系,经协调,您表示工资已经支付完毕。
(地址:市中区马铺路123号8楼 813室,联系电话:0833-2101132)
特此回复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