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及办事单位您好:
6月18日我在天府新麓山大道二段和悦广场LG层的米加时代健身和悦店给全家人共4人办理了健身(私教课)业务,在之前的5月13日他们路推预售时,告知我现在健身房还未营业,如果现场交定金,后期我可享受办卡(买课)每一份定金抵扣1000元人民币,之后我询问了办卡及买课价格,告知我因为是新店开业,加上我交了定金的话,私教课是240元/节,且购买私教课送1年半会籍,不需要再另外购买,我觉得优惠力度很大,随即当场交了定金88元/人,全家4人共计352元。
之后5月24日、5月28日,销售人员分别给我发信息提醒我,5月31日前去办理的话可以享受门店开业活动,之后会恢复原价。得到通知之后,我于5月29日去到健身房现场,却发现健身房只有装修工人,没有工作人员,我前前后后找了一圈没找到人,便离开了现场。随后6月3日我又到健身房去了一趟,现场依旧在装修,前台有一位健身教练,但是也无销售人员。直到6月18日,我们全家再次来到健身房,发现已经开始营业了,也有销售人员热情接待了我,在询问价格后,得知已经过了预售时间,无法按之前保证的240元/节课的优惠销售,但是依然有很大力度的优惠,是300元/节课,随之我询问了销售人员,那给我保证的定金抵扣及买课送会籍问题,销售人员回答是“放心哥,这些后面都会算进去的,我先给您算课程价格。”得到该答复后我就去看健身房环境了,由我老婆在现场等待算价格并付款。付完款后我们也就离开了,之后几日便开始正常健身及上课。
直到8月24日晚,朋友因为他也在该健身房办理了健身卡,发信息询问我办卡价格,想计算哪种购课方式比较划算,因为缴费的时候我不在场,所以我才询问了我老婆付费情况,结果一算账发现:前期承诺的88元定金抵扣1000,四人定金352元抵扣4000元并未抵扣,买课送会籍也未送,单独计算了另收了会籍费,在现场所说300元/节课价格,最后实际收费是350元/节课。
在算出价格后我深感震惊,找到我的健身教练反应了情况,健身教练随之也反应给了健身房负责人,并承诺我一定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认真处理好此事。
之后8月28日,在健身房内见到了健身房负责人,告知了我的遭遇以及诉求:因为消费了近4万元,因为基数较大,所以被多收、重复收费的费用算下来也很多。现要求退还多收的费用,已消费以及正常价格内的费用不用退,我们会继续在这里健身。得到了否定的答复,且将所有问题推到了我身上,说都是我的问题,不在活动范围内参加活动,我也耐心告知我是活动期间来了健身房,但是没找到人且没人接待。负责人说他们销售部在楼上,不在健身房,我去了也没主动去找销售人员,所以他们没责任。之后我又问负责人那多收的钱该怎么办?负责人答复为没办法,退不了,可以给我补偿。我问如何补偿,回答是送我2健身私教节课。因为多交了上万元,我无法接受该负责人的补偿方案,健身房负责人说那我可以随便投诉,走司法途径亦可,态度嚣张到令人发指。
在8月28日下午投诉到12345部门后,该投诉信息在8月30日被分到了天府新区文创会展局(文创城管委会),9月1日接到该单位工作人员打电话来告知无法解决,我们可以去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找当地街委会陪同协商。
现深感此事健身房方店大欺客,有恃无恐,我投诉无门。
希望领导及有关单位能看到此事,为普通消费者老百姓做主,为投诉无门的人启一盏明灯。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文创会展局、市场监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米加时代健身和悦店表示已提出解决方案,街道已联系您于9月6日14:00到社区与米加时代健身和悦店进行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您在消费过程中可依照与经营者形成的消费合同按约定接受服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您有该店涉嫌霸王条款的相关材料,请向市场监管局提供,以便开展调查。如还有疑问,请联系028-68772606。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9月6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