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残疾中江县发的证,请问现在申请低保的条件是什么,本人没有劳动力,直接回复,不用打电话
网友:
您好!
您关于“二级残疾没有劳动力能否申请低保补贴”问题的留言已收悉。针对您所咨询的问题向您作如下的答复: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57号)及《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川民发〔2021〕180号)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520元每人每月,城镇低保保障标准700元每人每月),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同时根据民政部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83号)规定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可以视情适当豁免,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
如您对上述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7251225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中江县民政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