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智博物业服务公司在阳光城半山悦项目的酬金有问题
一,根据物业合同约定,物业企业需要在每年2月1号到2月15日公示物业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计,物业公司并没有在约定时间向全体业主公示
但阳光城半山悦小区物业2023年公示时间却在七月底,违背了合同约定。
二,根据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一二期的酬金收取为每三个月按照50000元/月收取,三四期按照应收物业费的10%收取。根据公示财务情况表中2022年物业酬金为1353098.73元。经核算与实际不符合。要求物业给出核算过程物业也未给予。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华阳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完善物业服务双晒机制营造阳光互信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物业公开晒收支、晒服务。物业公司表示该公示有相关审计报告,如业主对公示有异议可请专业单位进行审计。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9月5日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