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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求助】外地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8-31 12:30 已回复

市民居住证明在青白江福洪镇,社保劳务合同在青羊区、双胞胎娃娃在青白江福洪益海小学被拒收。市民又去青白江教育局处理娃娃上学问题,称市民手续不其为由,要收市民折校费用20000元整,市民由于家庭贫穷,没经济能力支付,明天娃娃都开始正常读书了,双胞胎娃娃没书读。市民请求成都市政府能为市民调节,娃娃能顺利就读青白江福洪益海小学。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白江区教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01 10:56

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精神,外地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在青白江就读,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方式办理,符合其中一种即可在我区就读。
(一)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青白江区合法稳定住所,且在青白江区连续居住满半年,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青白江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市内区外户籍来青白江区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青白江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在青白江区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市内区外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 申请人与青白江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青白江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 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青白江区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下印证资料四选一);
(1)自购房(含配偶购房)者,提供在青白江区的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信息查询》,同时提供同一房产的水、电、气等其中一项满半年的消费明细。
(2)租房者,提供办理满半年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办理不满半年的,同时提供青白江区内派出所出具的居住满半年的《居住登记回执》。
(3)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满半年的租赁合同。
(4)居住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满半年的证明及集体宿舍房产证明;无房产证明的,同时提供青白江区内派出所出具的居住满半年的《居住登记回执》。
4. 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如养老保险由单位购买,购买单位需和劳动合同单位一致)。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该家长于2023年3月首次办理居住证,不符合积分申请入学条件。劳动合同是青羊区的,不是青白江区的,也不符合材料申请入学。
    青白江区教育局建议家长先在民办学校就读或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待符合条件后,再转到青白江区公办学校。
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8月31日下午与您及家人当面沟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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