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房屋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现在如果重建房屋(完全在原先老屋基范围内,不会超过出原来老屋基范围),请问:(1)老屋基的土地需要重新审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吗?(2)重建房屋(土地上面的建筑物)需要重新审批吗?(3)还有其他需要审批的证吗?
网友你好,留言知悉,现回复如下:
农村村民住宅原址重建,需要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用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有关内容可参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川农〔2020〕43号),具体规定请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