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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农村宅基地,基本住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8-30 05:33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平昌县江家口镇中华村六组村民,因长年在成都打拼,现以成家立业,达到法定分家立户的标准(已经分户),立户时至今日多年,老家一直无栖身之所居住之地,现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想申请一块宅基地为我的小家庭建一出容身之处,烦请领导告知,如何申请,需要什么手续,找谁审请,为新家早日建成,早日为家乡效力,敬请领导尽快回复,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平昌县江家口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05 10:00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网络平台上留言反映农村宅基地建房相关事宜我们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上级文件相关规定,申请农村宅基地建房必须按以下程序:1.书面申请,写明建房需审批宅基地原因、地点、拟批面积,申请递交村民委员会后,3日内由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相邻权利人有无土地纠纷意见;2.村民委员会审核,递交申请7个工作日内,村民委员会会议审核该户人口(是否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拟批宅基地土地性质是否属实,签署意见并盖公章,进行村级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镇政府相关部门核查;3.镇政府部门核实,10个工作日以内,国土自然规划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住建部门、林业部门等进行现场查勘,定点放线,确定四至界限,填制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表,签署意见盖公章;4.镇政府审批,15个工作日以内,农业部门、国土自然规划部门汇总,将审批表报经镇政府办公会议审批,待批准后向农户颁发《农村宅基地建房批准书》,农户持有手续后,方可建房;5.建房期间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建房竣工后还需进行验收核实。

平昌县江家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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