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蓬安县锦屏镇马回社区一组居民龙*国,对其宅基地住宅改建为3层住宅建筑,与蔡*俊个人签订房屋修建承包合同;龙*国本人享受国家低保政策,仍有经济能力修建3层建筑房屋,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条件。
诉求:
1.
根据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十九条规定:村民新建、改建住宅达到3层及以上的应委托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并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纳入工程质量监督;农村建筑施工人员不得承揽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农村住房建设。
龙*国作为建房人将3层住宅项目交给个人承揽施工,其3层住宅紧邻马路,过往行人车辆较多,龙*国找的修建承揽人蔡*俊是否有资质承包3层及以上建筑?能否保证建筑安全?是否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并纳入城镇房屋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为20-30平方米,4人以上的户按4人计算,龙*国宅基地翻建面积是否超过标准?
目前龙*国改建住宅已经修到第三层,若房屋修建承揽人无资质施工,未按规划建设,后续房屋建筑要如何处理?
2.
龙*国享受国家低保政策,龙*国前几年用心脏病手术医疗支出等资料申请国家低保待遇,截止目前仍享受低保待遇,如今龙*国能拿出修建3层住宅建筑的资金,说明其家庭经济条件能够保证其生活,其子女龙*红,林*民在广东经商有足够能力赡养父母,其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重新对其家庭和个人经济条件进行核查,避免浪费国家专项资金。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您反映的马回社区一组居民龙*国违规修建三层自建房的问题,我们进行了现场核实,该户修建房屋的手续和施工图纸均齐全,且施工方具备施工资质,与您所诉内容不符;对于您反映的该户不具备享受低保条件的问题,经与村干部核实后,正在按相关流程进行低保核查取消工作。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心锦屏的发展!
锦屏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4日
非常感谢工作人员及时有效对我反应的相关问题进行处理,对处理结果也非常满意!但是在这里还是有一个小小的疑惑,请问低保核查取消工作流程大概是多少个工作日处理完成,完成后是否会对处理结果在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公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