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民政府!我们是四川荣县高湾村2租村民!我们的土地被以农业用地为名!现被以租的方式占用其建设为茶叶加工厂房!已经改变实际用途且再无法恢复!这是典型的违法行为!我想要回我们农民的土地!我的土地以前是种的茶叶!一亩地一年还可以直接经济效益6000/年有多!如今被修成厂房成为非法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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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网站留言,提出的“我们的土地被以农业用地为名,现被以租的方式占用其建设为茶叶加工厂房,已经改变实际用途且再无法恢复。这是典型的违法行为,我想要回我们农民的土地,我的土地以前是种的茶叶,一亩地一年还可以直接经济效益6000/年有多,如今被修成厂房成为非法建设用地。”的问题,现由自贡市荣县度佳镇人民政府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2017年8月,荣县富湾家庭农场法人代表肖某某与荣县度佳镇原高湾村第二农业合作社及17户村民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流转集体土地共计15.49亩,并于2018年1月25日办理了设施农用地手续,用于茶叶烘干晾晒、分栋包装。该用地符合《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第一条合理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根据现代农业生产特点,从有利于支持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出发,将设施农用地具体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根据《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第一点进一步明确了生产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的相关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度佳镇白坡村富湾家庭农场不存在非法建设用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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