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因城市规划拆迁至今未安置分配,去相应政府请求处理,基本上都搁置处理,申请并没有处理。
来信人: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网友留言反映咨询的住房安置相关问题,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家庭于2007年5月搬迁,人均35平方米基本住房已于2016年自愿选择货币化回购方式进行安置,目前剩余8平方米经营性用房置换的25平方米住房暂未安置。自2021年起,永宁街办采取“组合安置”方式按照搬迁时间先后顺序分批次解决搬迁农户的25平方米住房安置问题,故您可根据您家庭待安置面积情况进行组合安置。
若您有不清楚的情况也可到所在社区或永宁街办相关部门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