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是自贡市大安区棚改二期的居民,我们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间是2月27日,合同上明确写明从2月27号起,协议生效,6个月内政府发放补偿款百分之25。今天已经是8月28号了没有一点消息,多次去棚改办询问,人家的回复都是不知道。我想问问政府这是不是在单方面毁约。现在连政府都说话不算话了,那我们老百姓还能相信谁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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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的问题,现由自贡市大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信访人反映以下问题:“尊敬的领导,我是自贡市大安区棚改二期的居民,我们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间是2月27日,合同上明确写明从2月27号起,协议生效,6个月内政府发放补偿款百分之25。今天已经是8月28号了没有一点消息,多次去棚改办询问,人家的回复都是不知道。我想问问政府这是不是在单方面毁约。现在连政府都说话不算话了,那我们老百姓还能相信谁。”
二、处理情况
经核,大安旧城二期二批征收协议载明:“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水、电、气、闭路电视、座机电话、宽带等相关资料原件交与甲方后次日起6个月内支付乙方25%征收补偿款,在乙方腾空交房并提供购房合同与甲方后次日起6个月内支付乙方剩余部分征收补偿款”。
因大安旧城二期二批被征收人(包含信访人)2023年6月才完成“两证”等资料交付,故按协议约定,征收补偿资金在2023年12月底前支付,现阶段资金已完成申报,待资金划拨到位后征收部门将在第一时间发放。
征收部门已联系该市民,并告知办理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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