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和部门,我于2023年8月12日留言,我们的合法权益被侵犯问题,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我于8月12号收到回复,基层部门不依法履职尽责,到家走一趟,走形式,谁来给我解决了事情长期受到不实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您反映“一户六口城镇居民党员教师及县政府部门领导”侵犯您土地权属,经了解,您反映的实际对象为您的哥哥王庭华户,具体事由为您与王庭华在赡养老人过程中出现意见分歧,对父母承包土地、林地等分配产生的矛盾。您自2021年5月以来先后向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七次诉讼,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一次再审申请。经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您的父亲王成祥、您的哥哥王庭华与您分别作为承包农户与发包方土地承包合同,2016年您与王庭华签订了《土地纠纷协议》是对父母承包土地分配,后经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该协议无效。并判决王庭华户依据《土地纠纷协议》与桃溪村9组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地块编码5111332072060900143、5111332072060900149、5111332072060900150的约定无效。
综上所述,您反映的土地权属被侵犯不属实。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县自然资源局、荍坝镇人民政府、桃溪村村民委员会,依据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川11民再6号判决要求督促桃溪村9组与王庭华重新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感谢您对马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