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路267号和悦澜庭一、二栋商铺私自破坏墙体开窗,给和悦澜庭业主造成了巨大的安全隐患。还请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您的留言”我们收到了,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规自局正在处理中。
2023年8月30日
“您的留言”我们收到了,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综合执法局回复如下:按照《四川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建筑装饰装修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州、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实施监督管理,市、州、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实施监督管理。”以及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违反装饰装修的质量标准、施工和安全等强制性规范的,或者拆改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或者明显加大荷载的,由县级以上建设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并可处项目合同价2%至4%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