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一名失地农民,在政府推出的养老保障政策下,购买了一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每年缴费600元,总共需要缴纳20年。我每年都从牙缝中节约出资金,按时、按月、按年缴纳保费。
然而,在我缴纳至第十四年,也就是2021年时,我作为一名打零工的农民工,被困在武汉,无法返回原居地缴纳保费,而这个保险必须亲自到场缴费。当时的情况对我来说是特殊的,我不知道是否可以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我也没有收到任何缴费通知。我本打算在下一年将欠费一并缴纳,然而在2022年我前去缴费时,却得知我的保险已经作废,无法继续缴纳。
在特殊情况下,各行各业都可以放宽政策、给予理解。我作为一名失地农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伸出援手,允许我继续缴纳保费,让我在老年时拥有基本的保障。
我诚恳地请求各位领导关注我的困境,并给予帮助和支持。我相信,在您们的关心下,我的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妥善解决。谢谢各位领导!
衷心感谢!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费并非必须亲自到场缴费,可委托他人代缴。您已缴纳2007年至2020年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费,总共缴费8400元,2021年起无缴费。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2004年2月15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07〕21号)第七条“逐年平均缴费的,中途不得中断缴费;中断一年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本人缴费(不计利息,下同)一次性退还本人”的规定,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费存在中断缴费的不能继续缴费,只能办理退费。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州市龙马潭区社会保险局参保权益股,电话:0830-2669985。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