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邻水县领导,您好。我祖籍是四川邻水,婚后定居德阳,于2023年8月22日上午打开12123时发现,自己名下有一辆广安牌的【川X.E4457】的摩托车,我对该车一无所知。经咨询广安交警支队车管所得知,该车早于2007年已登记在我名下;我如要办理核实、注销等事宜需我本人带齐证件到邻水车管所办理。我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有人可以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车登记到我名下?如果该车出事故,是否应由我一个完全不知情的人承担后果?我完全不知情的一个车挂我名下,我主张注销,为什么需要我到几百公里外的地方去办理?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获悉。经核实,川X.E4457普通二轮摩托车所有人为付某某(原籍邻水),该车于2008年11月在我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了转入登记(由粤J123G5转入,原车主为付某某本人),办理转入登记时相关资料齐全,程序合法。因该车是在广东省江门市车管所登记上户,如有疑问,建议咨询江门市车管所核实情况。如车主需要将该车注销,根据相关规定,可到邻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或德阳市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如需咨询,请拨打电话:0826-3231122。